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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們是「告知事項」?

當租賃圖的下方出現這有告知事項這四個字時....該怎們辦?

小編來談談一般人上網找租賃,偶爾會看到下方有這四個字,這時候神經大條的人可能解讀成可能是要告訴我這物件的某種訊息,但是應該也沒什麼吧~
這時候就是外國人理解錯誤了,基本上一個圖紙有寫上這四個大字時99.99%的機率是要告訴您這間房間有人意外過世的意思,如果是生老病死的過世,是完全不需要寫上去,但如果是生老病死的遺體在室內超過8小時以上被發現,也需要把這事情跟承租者說明,因為日本的宅建法第47條第一項有寫到:死亡的事實不誠實告知是違法行為,可以求償的。

但是跟買賣最大的不同在於,買賣時候這個房間內有人死亡的告知是沒有期限的,也就是不管這個房間有十幾個人住過,或是經過二十幾年都是需要買賣時告知下一手買方這個事實,否則也都是可對原屋主求償的。

租賃的話只要過一手,也就是說事故屋之後有人住過,那下一個人入住時是不用告知,即便後來的人因為心裡瑕疵因素想要求償也是比較困難的,另外也有明文規定事故屋發生兩年後,不管有沒有人住過都不能列為心裡瑕疵因素,是完全不用告訴承租者,在法律上也完全沒有問題。

所以說租賃時是有可能會遇到事故屋而不自知的情況是有的,但是買賣房屋時可以千萬放心,因為故意隱蔽是可以解約或是求償,但是還有一種情況小編也聽過,就是賣方買到事故屋但是自己不知情,然後自己又住了十幾年再賣的情況下,這樣子是有案例不構成心裡瑕疵的。但不得說這樣的案例極少數,所以大家也不用太擔心,畢竟只要透過信譽良好的仲介買賣,仲介公司都會如實的把自己知道的情況如實地寫下,加上日本人對於事故屋發生後超過15年以上的話,也不太會因為事故屋事件影響到房價,畢竟時間拉長很多事情心理層面的影響都是會慢慢變少的。

事故屋如果發生的話,也都可以跟對方的家庭請求損害賠償,所以造成屋主的損失這方面其實是幾乎沒有的,只是說短時間要賣出是不建議,會建議租賃好幾年後再轉手會比較好。

小編的建議是如果不想住到事故屋,那就選擇新屋或是屋齡短淺一點的也是不錯的選項。

什們是「告知事項」?